检察院与法院都是党绝对领导下的司法机关,在工作中既要相互制约,又要相互配合。
要坚持目标导向,深刻认识建立会商机制的重大意义。建立省“两院”工作交流会商机制,是落实党的二十大部署要求的实际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服务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建设的法治创新,是回应人民群众更高司法需求的具体举措。
要坚持问题导向,准确把握会商事项的关切重点。省“两院”工作交流会商要双方共同努力、协同推动解决在日常工作和长期司法办案中发现的影响全省审判工作、检察工作发展的深层次、机制性突出问题。
要坚持效果导向,全力抓好会商成果的落实转化。省“两院”工作交流会商要确保问题真正解决,把形成的共识、取得的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有效措施,积极推动会商事项督促落实,推动构建更深层次、更宽领域的常态化协作配合机制,以审判工作、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