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保障未成年人用药安全,杜绝未成年人药物滥用的风险,共同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7月13日,弋阳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十余家药店进行专项走访检查工作。
走访中,检察干警通过实地察看、现场询问、核对购买人员登记台账、药店药品批发单据等方式,了解各药店对氢溴酸右美沙芬类药品销售及管控情况。经检查发现,大多数药店将氢溴酸右美沙芬类药品陈列在非处方药区域,以非处方药进行销售,并在未开具处方单的情况下予以销售。
氢溴酸右美沙芬类药品是一种止咳药,大量服用后易产生暴躁不安,兴奋冲动、醉酒等表现,具有一定的成瘾性,未成年人滥用该类药物,会损害其身心健康,易引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2月16日发布公告,将氢溴酸右美沙芬类药品由非处方药转为处方药,按处方药管理。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察干警当场向药店工作人员宣传滥用氢溴酸右美沙芬类药品的危害和后果,告知向未成年人出售的注意事项,并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意见及建议,督促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违规销售处方药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建议建立健全长效防控机制,加强对处方药的管理,确保药店依法依规销售处方药,有效保障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用药安全
药品安全直接关系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弋阳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紧盯问题,继续加大线索排查,督促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发现损害公益线索及时立案调查,以实际行动保障未成年人及群众的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