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弋阳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弋阳县人民法院、弋阳县总工会深入辖区多家企业开展女职工劳动权益保障专项检查活动。此次活动旨在通过多部门联动,全面排查女职工劳动权益保护落实情况,推动企业依法履行社会责任,营造公平、和谐的劳动环境。
检查组重点围绕女职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缴纳、“四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经期)保护、定期体检等方面展开细致检查。通过查阅企业用工资料、实地走访、与企业人员座谈等方式,深入了解企业在女职工权益保护方面的落实情况。在检查过程中,县人民检察院干警,重点排查了是否存在性别歧视、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未落实“四期”保护措施等侵害女职工权益的行为。并向企业负责人和女职工普及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司法实践,向企业工作人员及女职工讲解了劳动争议案例,进一步增强了企业依法用工的意识,也提高了女职工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弋阳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推动女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工作再上新台阶,持续深化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形成帮扶救助工作合力,全力以赴扶危纾困,维护妇女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