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院,感谢检察官。”10月21日,由弋阳县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被不起诉人谢某某向该院送来一面“清正廉洁,公正执法”字样的锦旗,再三表达了对检察机关公正办案的感激之情。
2017年,被害人父亲徐某驾驶三轮车将被不起诉人谢某某撞至十级伤残,弋阳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害人父亲徐某赔偿23万余元,徐某赔偿3万元医药费后就外出务工,谢某某多次索要剩余赔偿款未果,持刀割伤被害人至轻伤二级。两家人矛盾已久,就案办案并不能真正的案结事了,承办检察官骆贵华受理该案后,坚守司法为民初心,依托公开听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承诺,促进两个家庭达成和解。不仅贯彻了宽严相济司法政策,而且降低了社会不稳定因素,做到案结事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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