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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弋阳检事】这一年的生态检察答卷,请您检阅!
时间:2023-02-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2年,弋阳县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顺应生态文明建设新形势新要求,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勇于承担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

融入服务县域发展“大格局”

将公益诉讼作为主动融入大局、服务保障地方经济发展的切入点,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立足检察职能,加大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力度。联合县委统战部以“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邀请20名民主党派、县直单位、社会各界人士等担任公益诉讼志愿者,并进行了业务培训,努力推动公益诉讼全民参与。公益诉讼志愿者已参加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公开听证9次。

谱好生态环境保护“协奏曲”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紧盯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狠抓执法办案。2022年,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8件,立案6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8件,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诉前检察建议35件,收到整改回复68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其中涉及生态环境领域的1件。在办理非法占用土地、非法买卖土地、非法采矿、闲置土地等案件中积极运用补植复绿、污染治理、土地复垦等方式恢复生态环境功能,改变“重惩罚轻修复”的简单办案模式,努力实现办理一案修复一片的司法保护效果,共督促收缴行政处罚罚款50.918万元,种植树苗7294株,恢复林地面积31.89亩;提起生态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件,责令支付生态修复费69625.2元,并公开赔礼道歉。

扩大生态环境保护“朋友圈”

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坚持把诉前程序作为实现维护公益目的最佳司法状态,通过检察建议促进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良性互动,不断扩大生态环境保护“朋友圈”。主动对接河长办、林长办等部门,推动《弋阳县“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弋阳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实施办法》走深走实,联合开展巡河巡林活动,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和行政检察监督职能。

传递生态环境保护“最强音”

一方面,主动聘请县生态环境局、林业局专业人员为特邀检察官助理,借助“外脑”,提高办案专业化。另一方面,通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以面对面答疑解惑的方式向公众普及保护环境的法律法规;依托微信公众号、县域主流媒体等大力宣传我院办理的环境保护类公益诉讼案件,提升社会公众对检察机关依法保护环境资源的认知度。目前,环境保护类公益诉讼案件已被多家新闻媒体报道宣传,此外我院联合县人民法院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活动,增殖放流鱼苗2000余尾。


下一步,弋阳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把生态环保公益诉讼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忘检察初心,牢记监督使命,为加快建设红色基因传承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打造“可爱的中国”样板县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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