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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与您同行,共同守护美丽家园
时间:2022-06-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年来,上饶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蓝天、碧水、净土的热切期盼,主动作为,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摸排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线索888件,立案883件,履行诉前程序829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6件;共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30处,督促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积7000余亩,督促整治违法排污企业28个,向违法行为人主张生态环境修复费用2500余万元。

携手加强水生态保护

围绕“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大局,紧扣水资源保护,积极发挥“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作用,扎实开展好“守护鄱阳湖”等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强化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水生物保护,做好“水文章”,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玉山、鄱阳等地检察机关坚持打击与修复并重,联合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增值放流活动,共投放   鲢鱼、鳙鱼等40余万尾。横峰、广信等地检察机关以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为重点,通过诉前磋商、圆桌会议、检察建议、回头看等多种形式督促加强饮用水源地整治10余处,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

筑起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屏障

秉持恢复性司法理念,以修复受损生态、维护公共利益作为目标,力求司法办案与社会治理、保护生态效果的有机统一,先后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补植复绿机制,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公益诉讼监督效果,助力生物多样性保护。铅山县院在办理一起非法毁坏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因当事人一时无力支付生态修复赔偿金,检察机关建议法院对其采取分期支付的方式进行生态修复,最大限度实现生态修复的最佳司法效果,得到法院支持。余干县院办理的对严某某等11人非法毒杀、贩卖70余只国家二级保护鸟类案,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判令各被告人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费114万元,严厉打击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行为,加大了保护的力度。 

共同守护乡村水土安全

聚焦农药包装废弃物、畜禽养殖废弃物等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与交流,增强监督合力,推动职能部门全面履职尽责,从源头上杜绝废弃物造成土壤污染风险,共同维护城乡的土壤安全,为推动乡村振兴提供检察助力。万年县院以“检察建议+调研报告”形式推动政府出台专门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回收模式、补贴标准、管理措施等制度机制进一步推动行政机关巩固治理成效提升农药包装废弃物的治理水平。

助推塑料制品污染治理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稳妥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建立健全塑料制品管理的长效机制的要求,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通过联合检查、召开座谈会、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有序有效治理塑料污染。上饶市院、信州区院联合两级发改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针对部分商店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等情况开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向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依法推进落实塑料污染治理,共建干净、清洁的美好家园。

青山绿水是我们珍贵的财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我们共同的追求。上饶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助推生态环境保护,共同守护我们唯一的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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