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感谢,多亏了你们的工作,之前我一直没敢想能有现在这样的生活,现在我过得很好,也和三个儿子相处得很好”,当事人杨某激动万分的对检察官说。2024年3月4日,杨某为表感谢亲自送来了一面锦旗,这面锦旗代表着人民群众对县检察院民事支持起诉工作的认可。
2023年1月9日,弋阳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了解到杨某因其三子不履行赡养义务正向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县检察院干警遂主动联系杨某。据了解到杨某早年丧偶,现今70多岁,患有严重风湿,口齿不清,生活困难,平时开销全部依赖于儿子给的赡养费,之前曾因房屋所有权纠纷与她的其中一个儿子对簿公堂,现孤身一人住在一处单独的小房间,该房屋漏雨漏风、四周发霉却无人修缮。杨某育有三子,但三子每人每年仅支付的赡养根本无法满足杨某日常生活及就医,杨某曾多次与三个儿子协商要求增加赡养费,均遭到拒绝。
县检察院案件承办人曾试图多次诉前组织双方调解未果,遂决定支持起诉,追索赡养费用。考虑到本案属于家庭纠纷,仅通过诉讼并不能真正化解矛盾,反而可能导致家庭关系进一步恶化,需要在处理过程中解开各方心结,真正让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县检察院案件承办人聚焦母子间的矛盾,联合县法院、村委会、近亲属共同参与本案调解工作,一方面充分阐释老年人权益保障等相关法律规定及拒绝赡养老人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从亲情伦理角度切入说明拒绝赡养老人带来的亲情损害及对子孙价值观的不利影响。调解过程中杨某与三子敞开心扉,诉说内心搁置已久的矛盾和委屈,多年矛盾化解,母子关系得以修复。最终,杨某三子协商好赡养方案,提出轮流赡养照顾杨某,并平均分摊杨某的医疗费用。对该赡养方案,杨某欣然接受。最终本案调解结案,杨某被接回家中团聚。
民事支持起诉作为民事检察职能重要一环,对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实质性化解民间纠纷具有重要作用。下一步,弋阳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院决策部署,积极主动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依法能动履职,全力做好民事支持起诉工作,给人民交出一份厚重而温暖的民生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