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阳县人民检察院
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情况
2020年以来,我院共开展了5次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20年5月18日下午,本院邀请了弋阳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共5名听证员,就本院办理的一起不服本院处理决定的申诉案进行公开听证会。该会议由副检察长汪保华主持。承办检察官通过向听证员展示了案件的基本情况、所收集的证据、对审查认定的事实、法律依据和理由。听证员们围绕议题纷纷发表了意见,并进行了评议。听证员最后一致评议认为:我院对案件的处理结果符合法律规定,同意本院的处理意见。
2020年8月19日上午,本院邀请了弋阳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共4名听证员,就本院办理的一起拟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听证会。听证员就案件中存在的疑惑向当事人及承办检察官进行了详细询问,开展激烈讨论,并进行了评议。承办检察官黄云丽也通过书面形式向听证员展示了案件的基本情况、所收集的证据等。听证员最后一致评议认为:我院对案件的处理结果符合法律规定,同意本院的处理意见。
2020年7月9日上午,本院就审查阶段办理的不起诉案件开展了公开审查会议。该会议由第一检察部主任骆贵华主持,并邀请了县人大、县政协、南岩镇、民政局、人民监督员等共4名听证员参加。会上,承办检察官通过多媒体向听证员展示了案件发生经过和所收集的证据,与听证员就该案的定性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讨论,最后听证员一致认同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
2020年9月28日上午,本院邀请了弋阳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共4名听证员,就本院办理的一起拟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听证会。该会议由主持第一检察部主任骆贵华主持,并邀请了县人大、县政协、叠山镇、旭光乡等共4名听证员参加。当事人家属也就案件中存在的疑惑向当事人及承办检察官进行了详细询问,积极交流。听证员最后一致评议认为:我院对案件的处理结果符合法律规定,同意本院的处理意见。
2020年9月28日上午,本院就审查阶段办理的相对不起诉案件开展了公开听证会议。该会议由副检察长汪保华主持,并邀请了县人大、县政协、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县律师协会等共4名听证员参加。会上,承办检察官通过多媒体向听证员展示了案件发生经过和所收集的证据,与听证员就该案的定性问题开展了交流,最后听证员认同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建议要慎重起诉。
这5次监督都集多方智慧,保证了司法的公正性,也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增强了诉讼的参与度与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