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刑事和解助推诉源治理。强化与县公安、县法院等部门的协作,依托派出所、“村两委”等基层力量,运用“开门说事”“评理调事”等工作方法,同步推进检察办案、信访风险评估、矛盾化解。通过先后4次调解,促使一起故意伤害案的嫌疑人向被害人支付赔偿金46000元,双方达成刑事和解,近十年的邻里积怨得以化解。

二是上门听证促公正赢公信。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居住偏远的当事人开展上门听证、巡回听证,主动邀请基层工作人员、地方乡贤等担任听证员,简化听证程序,解开当事人的“法结”“心结”“情结”,化公开听证为释法说理、息诉罢访、提升群众满意度的有力举措。许某某信访控告朱某某一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三是司法救助传递法治温情。落实主动救助、优先救助、及时救助,加强与人社、民政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在办理占某某交通肇事案一案时,帮助被害人家属申请到3万元司法救助金,同时从属地乡镇协调到1万元救助金,实现司法救助救急救困与社会救助民生保障精准衔接,共同织密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持续助力乡村振兴。
下一步,弋阳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依法能动履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书写司法为民的“弋阳检察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