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弋阳县检察院!谢谢黄检察官、占检察官!你们是我们几十年遇到的服务态度最好、最有耐心的公职人员,感谢你们公正执法,为群众着想,让我们感受到了公平正义和司法温暖!”
2023年2月3日,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当事人陈某某来到弋阳县人民检察院,送上了一面“真诚为民办实事,情系群众解民忧”锦旗,并激动地将锦旗递给了办案检察官,对案件承办人热情高效、温情司法、秉公办案表达衷心谢意。
案情简介
陈某某系一起故意伤害案的受害人,2022年5月,陈某某因认为王某某不当停车影响其夜宵摊正常运营,双方发生争吵并引发互殴行为,致使陈某某腹肋受伤,经鉴定陈某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后该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承办人通过查阅案卷、询问当事人等方式全面了解了案件发生经过,为化解矛盾,承办检察官多次组织双方调解,因双方积怨已久、矛盾较深,未能和解,依法提起公诉。
传递检察温度
考虑到受害人陈某某因案致伤,身体尚未痊愈,未得到赔偿,且家庭经济困难,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为陈某某申请了司法救助,目前司法救助金已全部发放到位。
一面锦旗,不只是对检察工作的肯定,更是对检察干警的鼓励和鞭策。人民群众最朴实的感谢,将督促我们更好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
近年来,弋阳县人民检察院扎实做好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深入落实主动救助、及时救助,积极创新司法救助模式和方法,通过完善线索发现、权利告知、申请渠道等机制,把一笔笔“暖心钱、救急钱、救命钱”源源不断的发放到困难当事人手中,给困境中的人一缕亮光,传递检察温度,践行爱民之心、办好利民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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