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是一个缅怀逝者,安慰生者;纪念已逝故人,感谢先人赐予我们美好生活的节日。清明祭奠:寄托的是希望,许下的是美好;展望的是未来,珍惜的是现在。在全国的检察干警队列中,也有许多为我们美好生活不懈奋斗的检察干警,他们有的已经逝去,令人扼腕叹息。有的还在不断践行初心使命,让人为之敬佩。
2021年5月5日,河北省卢龙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一级检察官王丽因积劳成疾不幸去世,年仅45岁。
2021年10月19日,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蒋春尧同志因连续工作操劳过度,突发疾病医治无效,不幸因公殉职,年仅56岁。
2020年10月13日,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二级检察官刘涛在工作岗位突发心脏骤停,经送医全力抢救无效因公殉职,年仅36岁。
逝者已逝,生者如斯。对于英烈,我们不会忘记。2022年3月,弋阳县人民检察院民行办案组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能,针对弋阳县漆工镇”红军被服厂、红军总医院、最后一个红军村——丁山村“,与各单位协同配合,就我县红色资源保护工作进行交流和探讨并达成共识。
缅怀先人的同时,我们生者亦要不懈奋斗,而在我们弋阳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干警中,也有许多还在不懈努力的新时代奋进者。
1978年县检察院重建后首任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报先后两次获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被授予省“劳动模范”、省“严打”先进个人、荣立江西省检察院“一等功”一次以及各项市、县级奖励共计13项。
现任弋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蔡明筱,数十年如一日,扎根基层检察,用心用情做好检察工作。曾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一等功”一次,先后荣获江西省“十大法治人物”、上饶市“十大法治人物”、上饶市“最美公务员”、江西省“十佳女检察官”、江西省优秀公诉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江西省优秀共产党员、江西省”三八红旗手“以及各项省、市级奖励共计24项。
弋阳县人民检察院优秀干警王剑骏,自2000年开始无偿献血,近二十年来献血共计5000多毫升。因为长期的坚持,王剑骏同志荣获全国无偿献血奉献铜奖。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各地都相继发布了非必要暂不返乡的倡议书,倡导文明追思、绿色祭扫。是啊,或许清明祭奠先人的最好方式,就是通过自己不懈努力,用实际行动来体现自身的价值,让身边的人过得更好。而我们弋阳县人民检察院的干警们也会继续:用真诚赢得信任,以党性凝聚人心,撑起一片检察蓝。